《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 “追逐梦想就是追逐自己的厄运,在满地都是六便士的街上,他抬起头看到了月光。” 这句话点明了这本书名字的含义。而书中的主人公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原型是法国印象派画家保罗·高更)正是身体力行去追逐遥远而虚无缥缈的月光(艺术追求),而放弃垂手可得的六便士(物质生活)。 这本书主要根据毛姆自身与思特里克兰德的来往,以及从其他和思特里克兰德有过接触的人的谈话,来阐述了思特里克兰德的一生。一千个读者,一千个哈姆雷特。我就不尽数书中涵盖的主题,只发表自己当下注重的观点,摘录原文佳句来思考自身。 这个世界不是非黑即白 毛姆对于人性的见解深刻,穿插在书中的人物对话以及自身心理活动中。“人性本来就充满了矛盾,这个世界不是非黑即白的,真挚中也包含着一些做作,高尚中也有一些卑鄙,即使是邪恶,也蕴藏着一些美德。”一个人可以兼具卑鄙与伟大、邪恶与善良。这一句很好的概括了主人公。毛姆虽然客观地从两件事阐述了主人公身上有伤道德风化的一面:一、不负责任地离开自己的妻子以及小孩,放弃自己证券经纪人的工作, 孤身从伦敦去巴黎追逐自己的绘画梦想。二、重病期间在施特略夫妇家里深受这对夫妇悉心照顾,最后却霸占了施特略先生的家及他的妻子。 但毛姆更多的是在有意无意之间洋溢出自己对主人公的敬佩和同情。对于一个四十七岁能毅然决然放弃美满的家庭和社会地位,而去选择食不果腹,没有人理解的落魄的艺术家生涯。即使身体饱经风霜,精神也饱受折磨,却仍一心专注于绘画不被恶劣的外界环境所折服。而且从不后悔。“他就像一个虔诚的朝圣者,心中向往着圣地,穷尽所有去跋涉。”心中只有一个信仰,便不顾风雨兼程,于是他的眼中看不到世界的浮华。他在生命的最后几年,染上麻风病双目失明之前,曾在自己住房四壁画了一幅表现伊甸园的伟大作品。完成了他一生对艺术的追求。相信他死时内心是平静的,不再受到精神折磨和禁锢。因为他有幸在有生之年达成了心中所求。 平凡的生活?冒险的生活? 世上有两种人。第一类人不甘于像世人一样沉溺于平淡无奇的幸福生活,而去冒险探索狂放不羁的个性人生。为了他们的理想而奋斗一生,但最终能达到目标的人只有少数。 像书中的亚伯拉罕一样,放弃前途无量的医生头衔,虽然本来很有可能 成为医学领域的优秀人才,却甘愿默默无闻做一名检疫员,并娶了一名外貌丑陋的希腊老婆。选择一条少有人走的道路,需要更大的决心和勇气。鲜明对比下,阿莱克·卡尔米凯尔因为亚伯拉罕放弃了领导层职位而有幸被提拔,并娶了一位漂亮老婆,拥有豪宅,后来被授予爵士封号。过着循规蹈矩的生活。但谁又能定义哪一种生活是成功的?哪一种生活是幸福的?“他只不过是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在一个宁静的环境里,不追名逐利,过好自己的生活,这真的是毁了自己吗?反之,成为一个有名的医生,娶一位貌美的妻子,过着优越的生活,难道就是成功?我认为,关键在于他认为生活具有怎样的意义,在于他认为自己应该尽怎样的社会义务,在于他对自己是怎样的要求。” 更多的人过着像布吕诺船长那般平凡的生活,当然平凡的生活也需要勇气,每一个平凡的人也都不简单。他们没有野心,过着简单淳朴的生活。他们也有自己的骄傲。他们凭自己的双手打拼出平淡幸福的生活,并心满意足。 “虽然这种生活有一种平淡的幸福,也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但我的血液却叫嚣着还不够狂放。在这种宁静的幸福生活下面似乎掩藏着什么可怖的东西,令人万分惊惧。比起一成不变的日子,我更希望生活中时时涌动着强烈的变迁和巨大的刺激。”不知道你内心深处是不是也曾隐隐流淌着这种不安分却不自知的血液。 社交生活 于我而言,目前更多的是想去了解和探索真实的自我,强烈感觉当下的自己是被社会的条条框框塑造出的一个模具,在社交中拘谨,照顾他人的情绪。如果可以不顾一切,我可以变成怎样的人?如书中所说“在进行社交的时候,人们只会让你看到他希望别人看到他的样子。”同作者一样,我们总是羞于表达内心的情感,因此习惯以彬彬有礼的外表伪装自己。正因如此,在日常生活中,我喜欢偶尔爆粗口,md,wc,shit。我不喜欢很多人的论调,好像不说粗话就是文明有素质的人。我从不把自己标榜成高人一等有素质那一类。但这貌似也不好,当你在意旁人的看法的时候,你就无形为自己的生活编织了一个牢笼。而最可怕的是“一个人倘若将面具戴久了,可能就摘不下来了,久而久之就会变成和自己的面具一样的人。”分不清哪个是真实的自己。 由于疲于社交,也不喜社交中的自己,便把社交媒体都关闭了,就不用去理会旁人的看法,还自己内心一份丰富的平静。“良心监视着我们,它既忠实地维护着主人的尊严,又把人们置于社会的大框架之下,凡事以社会利益为先。它是维系个人与整体的纽带。人们总是告诫自己,个人利益不是最重要的,肯定有一种利益是凌驾于它之上的。这种思考方式的结果,就是人们无形中把自己看轻了。人们把这种至高无上的利益抬上了王座,自己则像是歌功颂德的大臣一样虔诚地匍匐在它脚下。人们为拥有良心的自己感到无比骄傲,自诩社会的一员。然后他们就会理所当然地指责那些在他们看来没有良心的人,让他们不敢反抗自己。”可以看出毛姆也是十分在意旁人的观点的人“我不是不想为别人的事情打抱不平,但我觉得没有必要将这种正义感特地显示出来,因为别人会觉得你太喜欢显摆自己。”正如我也不善于在围观下做一些善举,好像要显摆自己有多大的爱心,而我实际也就只有一点点爱心。这大概和毛姆自身从小有口吃症有关。正因为太在乎外界的声音,会使自己束手束脚。或许也正因此,毛姆其实是佩服思特里克兰德那种不顾他人看法,做一个忘恩负义、铁石心肠、不通人情世故的人。因为主人公身上的这些缺点和优点同等重要,作者在社会生活中想抛弃世俗却做不到的。当然,并不是想引导大家去做有伤道德风化的事,而是允许适当的离经叛道,跳出前人制定的社会框架,去批判性思考,而不是理所当然去接受别人或整个社会告诉你应当过怎样的生活。当一个人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就会有外界的声音告诉他怎么过一生。这也是为何现在为什么那么多人的生活都围绕着社会既定的轨道:找份有稳定收入的工作,贷款买房做房奴,到了适婚年龄就要找到一位人生伴侣…… 何为勇气?何为个性? 正如《最后的告别》一书中提到雅典两位将军问苏格拉底“何为勇气?他答道:“有时候,勇敢不是不屈不挠,而是退却甚至逃跑。世上难道没有愚蠢的忍耐吗?”一位将军随即说勇气是智慧的忍耐。苏格拉底又答道:“难道我们不赞赏追求一个不明智的目标的勇气吗?”另一位将军说勇气就是“在战争中或者在任何事情中,知道需要害怕什么或者希望什么”。但是苏格拉底质疑说:“一个人可以在对未来一无所知的情况下保有勇气。”那些喜欢挑战社会的约定俗成的人需要多大的勇气。 “个性?我认为,一个人仅仅因为恰巧看到了他从未尝试过的一种生活方式,还没有思考太久,就决心投入它的怀抱,不顾大好前程,这才是有个性的体现呢。一旦他踏出了这一步,就绝对不会回头,就需要更鲜明的个性了。就像思特里克兰德,一个四十七岁的人抛弃一切,只身前往新世界。要知道大部分人在他这个岁数的时候都沉溺于安稳的生活,不愿意冒任何风险。北风呼啸,波涛汹涌,他面对前路茫茫,回头望了一眼法国海岸,那是他熟悉的地方,然后转身决绝地离开了,再也没有回头。” 何处是故乡? 思特里克兰德曾向作者说起“我曾经想过,置身于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被烟波浩渺的大海包围,与世隔绝。我栖居在幽静的山谷中,树木郁郁苍苍,脚下溪流潺潺,我过着悠闲宁静的生活。如果我能在那样的地方生活,我就能追逐到心中渴求的事物了。”他最后得偿所愿,在塔希提度过他最后的时光,而他的所有绘画灵感都来源于这片如伊甸园般美丽的海岛,以及在这里再娶的一个土著少女爱塔。有时候人很矛盾,喜欢乡村安逸的生活,心底又向往大城市的繁华生活。 何为美? 人们可以用“美”来形容任何事物,但当他们见到真正的美时,却辨认不出它了。因为他们习惯了夸大那些本就不美的事物,所以感受力已经变得十分迟钝了。有时候个人爱好已分不清因为单纯喜欢,还是为了附庸风雅或者当作炫耀的谈资。很多时候我们对美的态度正无意识受社会主流价值观影响。正如书中所写,作者从一开始觉得“高更”的画平淡无奇,到最后认为“在他的画笔下,你能感受到大自然的独特气质——既伟大又冷漠,既美丽动人又残酷无情……你会感受到时间是永恒的,空间是无限的,而自己却是那么渺小而短暂。” 但可悲的是,更多时候人们怕被人解读成绘画无知,下意识或无意识地随大流附和。每个人都有感受美的能力,并不是只有有高超绘画技艺才能感受美。但希望一个人真能做到只遵从自己的内心感受,而不受外界其他声音干扰。对于美,我的见识浅薄,但是十分认同蒋勋对于美的看法。生活中处处都是美,并不是只有欣赏艺术绘画,音乐等才称得上美。要知道艺术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并且只是截取生活中美的那一部分。就有突然一瞬间,你看到角落里静静盛开的一朵花,你觉得美。午后阳光照进客厅,微风轻拂白色窗帘,你觉得美。开车经过林荫小道穿过斑驳的树影,你觉得美。阳光洒在树上,风吹过,一片片叶子闪动,你觉得美。看到波光粼粼的海面,你觉得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