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_动物读书笔记400字 - 读书笔记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书。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乡村的蟋蟀,在康涅狄格州自由的生活着,却被人带去了纽约的时代广场。蟋蟀柴斯特在乡村呆久了,不熟悉城市的繁华和热闹,他被男孩玛利欧带回了家,接着,一连串稀奇古怪的事情接二连三地发生在白利尼一家的身上。他还认识了老鼠塔克、老猫亨利,塔克和亨利热情地招待他。后来,柴斯特那美妙的声音让他在一夜之间成了名,但他却留恋故乡,坐着火车回到了康涅狄格州。 城市里虽然繁华,但没有乡村美好;城市里虽然富饶,但没有乡村自然。 在乡村里的自由,永远比得上城市的约束。 如果是你,你是会象柴斯特一样回到家乡,过着平凡的日子,还是继续呆在时代广场的地铁站里,成为大名人? 有人会说:“柴斯特真傻!如果我是他,肯定会继续留在纽约,一定可以享尽荣华富贵!”但如果我是柴斯特,我会和他一样。 城市和乡村的差距,是没有人能够说得清的。而唯独自由才是心灵最最渴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