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德文:稳固农业基础,关键在哪里
农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互匹配,是稳固农业基础,实现粮食安全的保障。
“十三五”期间,我国粮食年产量连续五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牢牢守住了粮食安全的底线。但是,刚刚闭幕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农业基础不稳固的问题依然存在,这也是“十四五”期间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之一。那么,稳固农业基础的关键在哪里? 农业基础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构成。农业生产力主要由劳动力、耕地、科技、农田水利和设施装备等诸多要素决定。近些年来,由于人口老龄化和城市化等原因,农业劳动力已经大幅下降,耕地也在逐年减少。甚至于,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农田水利建设也严重滞后。农业科技和设施装备取得快速发展的同时,在一些关键领域还存在短板。 迄今为止,不少农业地区的农业生产仍然未摆脱靠天吃饭的局面。为改变这一局面,我国实施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并加大力度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投入农田水利建设,藏粮于田也有了坚实的物质保障。 但是,从农业生产力的角度看,实现藏粮于田和藏粮于技还有较长的路要走。这是因为,藏粮于田和藏粮于技并不仅仅取决于生产力发展,还受到农业生产关系的极大影响。总体上,集体所有制和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得到巩固和发展,农村最为基本的生产关系得以维持,这保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为农业剩余的合理分配奠定了基础。但是,过于分散、细碎的农地规模,直接影响了农业科技推广、农田水利建设、基本农田建设和农业机械化使用等生产力要素发挥作用。 为了应对人地关系已经发生改变的现实,更好地提高粮食生产的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和科技贡献率,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此,我国的农业形成小农家庭、家庭农场、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和种田大户共存的多元化生产体系。 显然,农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互匹配,是稳固农业基础,实现粮食安全的保障。一直以来,农垦在现代农业建设中发挥了骨干建设作用,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支援国家建设和维护边疆稳定做出重大贡献。其中的关键就在于,和农村地区相比,国有农场的所有制结构和生产经营体制,有效承接了农业资源的投入和农业科技的运用,较好地实现了藏粮于田和藏粮于技。 稳固农业基础,不仅要解决粮食安全问题,还要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多样化的食物需求。近些年来,绿色农业生产取得显著成效,化肥、农药的使用率在逐年下降,有机产品受到了广泛认可。与此同时,在互联网技术和物流基础设施的支撑下,不同地区的人民群众更容易实现食物消费的多元化。在高质量、多样化的食物供给方面,小农家庭、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挥了关键作用。 稳固农业基础,不仅有经济意义,也有社会意义。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我国仍然有数量庞大的农村居民直接或间接地需要以农为生,他们需要获取农业剩余,在农村完成教育、养老等家庭再生产功能。因此,农业生产既要服务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也要服务于为农村居民提供稳定、合理的收入。 反过来,只要生活在农村的居民仍然有较大的利润空间,农业生产基础就会稳固很多。比如,当前虽然农业劳动力大量流失,但“谁来种田”的问题仍然未成为影响农业基础稳固的关键要素,原因就在于留在农村的中老年人仍有相当的农业利润。在农业生产条件改善的情况下,中老年农民极大地填补了农业劳动力不足。 当前,稳固农业基础的关键是,要发挥中国特色农业制度优势。一是,要把集体所有制的制度优势转化为稳固农业基础的重要举措。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的过程中,所有权并不是一个虚置权利。恰恰相反,通过集体土地调整等方法,农村土地能够更好地承接国家资源投入和科技推广,也有利于实现承包经营权益。在山东烟台等地区,当地通过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等方法发展集体经济,较好地实现了“三权”统一,稳固了农业基础。 二是,要稳定家庭生产为基础的农业生产经营制度。从农业生产效率的角度看,家庭经营具有特定优势,它不仅解决了数量庞大的农村家庭的食物供给,提供了农村居民的自给自足能力,而且还极大丰富了食物的多元性。 当前和今后的相当一段时间内,尤其需要保持农村土地制度的稳定性。土地是农业基础的基础,是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因此,完善土地制度的着眼点不在于改变土地的资源属性,强化其财产属性,而在于使之更好地便于耕作,以提高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作者是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 (责任编辑:副主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