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眼中的狼作文
我眼中的狼作文(一) 狼,在大多数人的眼里是一个凶猛、残忍的冷血杀手。而在我眼中,狼是一种有感情的强者。 狼,通常比狗大,耳朵更尖,尾巴挺直向下,毛色棕灰。栖息范围广,山林、草原、荒漠等地都能够看到它们的身影。它们是典型的肉食主义者。它们一般结伴而行,绝不会落单。 俗话说:“大丈夫不为五斗米折腰。”狼也一样,绝不会向人类乞讨食物,唯一能让他们向人类乞求的,是狼崽的生命。 我曾经听过这样一则故事:在一个寒冷的冬天,一只公狼为了不让母狼和小狼崽挨饿,冒着大雪出去找吃的,却被猎人打伤了一条腿,鲜血直流。但公狼怕猎人顺着血迹找到母狼和小狼崽,它在外面转了几十分钟,等血凝固了才回家。 狼只是偶尔伤到了或者吃了几个人就被大家当成了冷血动物,而它们伤害人类是因为人类侵犯了它们的领地,而且弱肉强食是很正常的自然生存法则。人又何尝不是吃肉呢? 狼,一个真正的强者,在这里,我为他正名!
这个故事在很久很久以前,狼与狐狸的故事。 从前,有一只狼在河边散步,它突然看见它的前面有一块大大的牛肉,高兴极了!它叼着肉骄傲的漫步,寻找一个舒适的地方好好享受!它被一只狡猾的狐狸盯住了,它看着那块大大的牛肉,直流口水。它自言自语地说:不行,那块牛肉绝对不能落在狼的手里!于是,狐狸想了一个办法。它对狼说:“狼兄弟,听说你跑步很厉害,真的假的?你敢跟我比比吗?”狼坚信地说:“当然没问题!”它们为了公平竞争,就找来了大象做人证。“预备,跑!”狼与狐狸跑得如同箭一样快,突然狐狸加快了步子。一脚就把狼踹在了地下,那块牛肉也跟着掉在了地上。狐狸高兴极了,它立刻叼起了牛肉往外跑。这时,狼才意识到错了,但现在认识了错误也已经太晚了。 从这个故事中,让我们感受到了凡事都要先要想到前应后果,不应该这么鲁莽和冲动的去做事情。所以以后我们不要向狼一样鲁莽地做事情!
狼,一种我们熟悉而又陌生的动物,看似对其知根知底,其实一知半解,它就像一个风的精灵,自由隐秘,又如一个斗士,无畏、坚韧,也似一个智者,狡猾睿智,这样的生灵应是极为优秀的,但历史上不乏有人对其唾弃,皆因狼冷酷无情的眼神使它们看上去太过残暴,在汉字中狼仅比狠多一点,意为“狠一点便是狼”,这便是古人对狼的看法······ 但古人有他们的看法,我有我自己的看法,我认为狼其实并不嗜血,曾有人做过一个实验:将一只狼与一只鸡、几块猪肉和几只死老鼠放在一块,结果出乎意料,狼在第一天吃下猪肉,第二天吞下死老鼠,直到第三天,狼才咬断鸡的脖子!这说明,狼并不热衷于杀戮。所谓的嗜血更是子虚乌有。 我去动物园玩过一次,里面种类繁多的动物使人眼花缭乱,出于好奇,我去了野狼馆,里面一只只雄壮的狼趴伏在地上,一动不动,这些本该在草原上自由奔逐的狼,一个个无精打采的趴在地上,如同一只只癞皮犬,我震惊了,这还是我想象中的狼吗?他们同我印象中的狼十分相像,甚至更加威武雄壮几分,但关在笼中的狼早已失去了野性,他们丧失了熊熊斗志,只能如此麻木的苟且偷生! 狼应是在烈日下追逐风的精灵,而不是在笼中摇尾乞怜的家犬;它们应秩序井然——狼酋在最上方,成年公狼、母狼、草狼······一一分布,构造狼族的社会,而不是混乱地躺在笼中消磨一生;狼族应崇尚力量与弱肉强食的世界观,不去拥有任何同情心与软弱,不会为了感情而去影响判断,为了生存而(m.taiks.com)奋斗,而不是连脑子都不动,依靠人类的怜悯吃的脑满肥肠;他们应是理性的,是无情的,这使狼群构成了一个紧密的团体,生存了下来。回想以往,威震山河的恐龙被陨石焚尽,叱咤风云的猛犸象、剑齿虎被冰河封存,唯有不起眼的狼,在无数次生死的徘徊后,活了下来!而看今朝,在笼中的狼已被舒适安逸的生活抹去了千百年来的求生本能,做到了“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一位泰山崩于面前,他们早已被吓傻,麋鹿兴于左,它们会嫌捕杀麋鹿太麻烦,哪有一张嘴就已切割好的新鲜肉块吃起来舒服,正如张庆和的《关于狼的记忆》中写的,动物园中的狼和死去的狼已无区别,即使他们生龙活虎,也只是吃太饱了而已,游客完全不会去害怕这些披着狼皮的“温驯者”:它们已被动物园**成了一只只羊! 学狼,更是学习自由,学习反抗,追逐我们的梦,需要自由,需要反抗,不去被压迫,鼓起一腔热血,大声的吼出来:“自由万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