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侯,我捡过烂纸头
小时侯我就是个很安静的孩子,别的孩子打打闹闹玩游戏,我却总是捧着一本书静静地看着。以至于现在想写一本关于小时候那些游戏的集子,忽然发现很多游戏自己只是知道、看过别人玩,自己却没玩过。 最早从几岁开始看书已经记不清了,从现在残存的『鲁迅文集』和零星的『聊斋』等书上歪歪扭扭的拼音可推算,读这些书时是上小学二年级或三年级。因为四年级以后的事,我已经有印象了呀! 那些书当然是那个年龄读不懂的,基本上都是连蒙带猜看完的,实在不明白的字,就查字典,然后注上拼音。清晰的图像没有,轮廓却在,有时候仍会想起那时的情景。院子里大榆树大枣树下,在淡淡的黄昏里,捧一本纸页泛黄的书,就这样,一行行的方块字打开了那个小孩的心门。 家是农村的,没有像城里孩子那么幸运,爸爸妈妈给买书,给订报刊。我小时侯的书,要么是父亲上学时存下的如『鲁迅文集』这类书,要么就是去亲戚家时,逮住人家的书就使劲儿看。 直到现在,别人还经常提起我小时候很乖,别的小孩都在玩闹,只有我安静地坐在一边,捧一本书,看到一遍遍地催我吃饭仍舍不得放下。 小时候对于书,到了渴求的地步,所以对有字的纸特有感情。家里仅有的存书细细地看,亲戚的书能借来的当然借来看。奶奶给的零花钱,也常去买了书。可这些,仍不够我看的,那时对书的渴求是多么地大呀! 直至今日,我爱惜书甚于爱惜别的物品,一般我看过我的书,仍能上架卖。看过两遍三遍也依然如新。我虽从小爱看书,但生性愚笨,看一遍往往不行,常常是需要看第二遍,甚至第几遍。『红楼梦』我已看过十二三遍,还在看。最喜爱的现代作品『平凡的世界』也已看了七八遍,仍喜欢。 那时候,对有字的纸都充满了喜爱与珍惜。偶尔从地上看到别人弃掉的一张报纸、半片纸头,只要上面印着铅字,就不由自主地蹲下去,捡起来看半天。 记得那时候还有做剪报的习惯,厚厚一本剪报册,有几张还就是这么来的呢! 长大了,仍是不改爱书的毛病,桌上、床边、卫生间里,到处都放著书,以备每时刻都能最便捷地拿起来看。以前带学生时,学生常会惊讶:「老师的厕所里也放那么多书!」而惊奇地回家去跟父母学舌。 工作之后,买了好多书。当同龄的女孩去买衣服买化妆品时,我把工资节省下来买书。慢慢地竟积起几大箱子。可是在那个公司工作九年后我辞职去了另外一个城市,书是带不走的,于是忍痛卖给了收废品的。当时废纸多少钱一斤我忘了,却永远记得一共是卖了175块钱。而一些咋也舍不得卖的,就去找了个纸箱子,打包寄给了沂蒙山边的朋友,托朋友送去了当地小学。 如今,当年那个连张烂纸头都要捡起来的小丫头,已经为孩子写了七年字,也得到了很多小读者的喜爱。可仍不能忘记那时的情形,那种对书本对知识的渴望。 最大的心愿,就是能拥有满屋子的书,想看哪本就看哪本。那样的日子,就是天堂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