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仲永》 作者:王安石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 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 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 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 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 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 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 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 不受之人,且为众人; 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 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注释: 1、伤:哀伤,叹惜;对……感到惋惜(意动用法) 2、金溪:地名,现江西金溪县。 3、民:百姓。 4、世:世代。 5、隶(lì):属于。 6、耕(gēng):耕种劳作,耕田。世隶耕:世代从事农业生产。 7、异焉:对此感到诧异。 8、年:岁。 9、未:不;没有。 10、尝:曾经。 11、识:认识。 12、书具:书写工具。 13、忽:忽然。 14、啼(tí):哭叫,大哭。 15、求:索求,索要。 16、异:对……感到诧异(意动用法)。 17、焉:于此,对此。 18、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19、与:给。 20、即:立即,立刻。 21、书:书写,写。 22、并:并且。 23、自:自己。 24、为:题上。 25、名:名字。 26、其:他的。 27、以:把。 28、养:奉养,赡(shàn)养。 29、收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 30、为:当做,作为。 31、意:内容 32、传:传送。 33、一:全。 34、观:观看。 35、自:从。 36、是:此。 37、以……为意:以……当作诗的内容。 38、秀才:指一般学识优秀的士人。 39、指:指定。 40、作:写。 41、立:立刻。 42、就:完成。 43、其:代指这首诗。 44、文:文采。 45、理:道理。 46、皆:都。 47、可:值得。 48、观:欣赏。 49、者:……的地方(方面)。 50、邑(yì)人:同(乡)县的人。 51、奇:对……感到惊奇(奇怪)。(意动用法) 52、之:代指仲永的才华。 53、稍稍:渐渐。 54、宾客:这里指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把……当作宾客。(宾客在本文是意动用法) 55、其:他的,代仲永的。 56、或:有的人。 57、以:用。 58、乞(qǐ):求取。 59、之:它,代仲(zhòng)永的诗。 60、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意动用法)。利,认为……有利可图。其,这样;然,这样(同义复用)。 61、日:每天。 62、扳(pān):通“攀”,牵,引。 63、环:四处,到处。 64、谒(yè):拜访。环谒:四处拜访。 65、使:让。 66、余:第一人称代词,我。 67、闻:听说,听闻。 68、之:代词,代这件事。 69、明道:宋仁宗(赵祯)年号(1032——1033)。 70、从:跟随。 71、先人:意为先父,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 72、还:返回。 73、于:在。 74、令:让,使。 75、作:写作,书写,作诗。 76、称(chèn):相当,相称。 77、前时之闻:以前的名声。时:时候。之:的。闻:传闻。 78、自:从。 79、复:又,再。 80、问:询问。 81、焉:指方仲永的情况。 82、泯(mǐn)然众人矣:这里指方仲永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成为普通人。泯然:消失。众人,平常人,普通人。矣,语气词。 83、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84、通悟:通达聪慧。 85、受:承受,来自。 86、不至:没有达到(要求)。 87、彼其:他。彼:他。其:他。(同义复用) 88、且:尚且。 89、固:本来。 90、得:能够。 91、卒(zú):最终,最后。 92、夫:读“fú”。那些的意思。 93、受之天:“受之于天”的省略,意思是先天得到的。受,承受。 94、贤于材人:胜过有才能的人。贤,胜过,超过。材人,有才能的人。 95、受于人:指后天所受的教育。天,人对举,一指先天的禀赋,一指后天的教育。 96、得为众人而已耶: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意思是比普通人还不如。耶[yé],语气词。 翻译: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5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亡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7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赏析: 本文见闻得当,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文章分两部分:叙事部分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却因其父“不使学”而最终“泯然众人”,变得平庸无奇;议论部分则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文章通过方仲永这一实例说明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 本文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二百三十四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m.taiks.com)“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对本文语言精当的特点,可以逐词逐句体察、品味。 本文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突出了主题,对“受之天”而“受于人者不至”者的哀伤之情,并以鲜明的态度表明作者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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