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官吏胡富
胡富(1445-1522),字永年,安徽绩溪龙川人。明成化十四年戊戌科进士(1478年),曾任南京大理寺评事,福建佥事,山东分巡海右道,广东副使,陕西右布政使,陕西左布政使,顺天府尹,南京大理寺卿,南京户部侍郎,南京户部尚书。逝后受朝廷赐封太子少保,谥康惠。朝廷遣官祭葬,祀于府县乡贤祠。胡富一生为官勤政、廉政,审案清正、断案明决,不畏权贵、果敢执法,所到之处,为民所称颂,屡受朝廷嘉奖,有“天高地厚胡恩公,千年再世一包拯”之美誉,其事迹在家乡老幼皆知,世代相传。 2019年我们广丰部分老同志赴安徽龙川参观。在展区看到了有关胡富生平的介绍。其中有几幅胡富的语录,特别醒目。引起了我的注意。 为人子者,吾只知孝悌二字,为人臣者,吾只知清廉二字,故清廉孝悌者,忠臣义子也! 臣向以清贫为乐,是故非禄赐一毫勿受于人,自律不严何以服众哉!奢靡故非吾心,独以简素为荣。 这二则对联阐明了胡富的为官之道。为纪念胡富并发掘史上的廉政典型,绩溪县胡富纪念馆已经开放。这对于开展爱国、廉政教育有着积极意义。 还有二副对联,不知是不是胡富所撰,但也是高悬于展区的大堂之上。对于当代干部仍具有重要的警示作用。 负民即负国何忍负之 欺人即欺天毋自欺也 为政尤贵合乎民心 居官当思尽其天职 胡富虽然不是那么出名,但是他的言论和他的为官为人足以为后人所景仰。我景仰,读者诸君想必也景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