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吃过的岁月
所谓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件件都离不开吃。结婚十六年余,与妻子一路走来,有很多回忆,但回味最多的,是一起品尝过的那些美食。 第一次去妻家,那时刚经人介绍,还没确立关系。我买了一只“画宝刚”烧鸡,当时她一个人在家,就撕了烧鸡,还炒了个酸辣土豆。拿出一瓶白酒让我喝,因为刚接触,所以有点拘束,我说我不太喝酒,尤其不喜欢一个人喝酒。没想到妻爽快地说,我陪你喝。那天两个人都喝了约三四两酒。如今还记得那烧鸡有点咸了,炒的那个酸辣土豆很好吃,妻喝的两腮绯红,正应了那句话“酒喝微醉,花看半开”。 结婚后,工资都不高,出去吃饭当然舍不得吃大餐。有家路边小摊“李记炒田螺”,味道麻辣鲜香,深深抓住了我俩的味蕾,时常光顾。有时买两个馒头,就着海螺,当晚餐吃。摆摊的小两口与我们成了熟人,见面大哥大嫂地叫着。如今他们的规模早已扩大,不单单炒田螺,还有小龙虾、花甲、蛏子等各类海鲜俱全,早已告别了地摊生涯,饭店常常座无虚席,还雇了几个厨师和服务员。最近去了几次,田螺味道依旧,只是觉得少了点什么。 县城老公安局对过的那家的饸饹面,面条筋道,打的卤更是一绝,吃罢唇齿留香。妻爱吃炸酱的,我吃排骨的。有时我们点两样,交换着吃,所谓“相濡以沫”,大概就是这个样子吧。后来这家店搬走了,至今不知搬哪去了,很是遗憾。 记得快生大儿的那段时间,下午下班后,我几乎天天领着妻子逛夜市,武装部家属院附近那大排档的火锅、烧烤几乎吃了个遍,就在临产的先一天晚上,我问妻想吃啥,妻子毫不犹豫的说,羊肉串吧,生罢孩子就得一段不能吃了。 儿子出生后,自然也培养成了一个“小吃货”,到他四五岁时,我们都喜欢吃光洋百货门口那家的烤面筋,卖烤面筋的是二十多岁的小两口,男孩帅气,女孩漂亮。他家的烤面筋看着比别家的小,但是烤出的味道不一般,吃了第一串想第二串。来买的人络绎不绝,常常排起了长队,儿子嘴甜,去买的时候一口一个“叔叔阿姨”叫着,常常会被送一两串。一家人拿着烤好的面筋,站在大公河桥头,吃着美味,赏着夜景,感觉挺好。后来,那小两口不干了,我们就再也没怎么吃过烤面筋了。 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增加,知道外面的饭菜不能常吃,关乎卫生与健康。于是妻子上网学着做菜,做的清蒸鱼,鱼鲜肉嫩,获得我和孩子,乃至来做客品尝过的亲友一致好评。配着辣椒蒜瓣炒的花甲,花甲的鲜味在麻辣中透着蒜香,让人垂涎欲滴。尤其是包的茴香苗猪肉馅的水饺,香而不腻,回味悠长,比饭店的强百倍。 我也偶尔露一手,那次用高压锅煲了一次牛肉汤,让妻子和爱挑剔的大儿赞不绝口。做的鸡蛋西红柿打卤面,不仅妻子大儿爱吃,连一向不喜欢吃主食的两岁多的二小子,也津津有味地吃上半碗。 和妻子相处的这些年,虽然有很多磕磕绊绊,但在吃饭的口味上,却几乎没什么分歧。对各种调料、葱、姜、蒜、辣椒、芥末、香菜、荆芥等,只要是能提味的,都不会拒绝,所以真能吃到一块儿。 马云说,唯美食与爱不能辜负。所以,执子之手,与子吃到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