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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作文

我言秋日胜春朝 作文4篇

初中作文2021-05-17181举报/反馈
我言秋日胜春朝
初三 许维倩

野外漫步,仰望春天迷离的天空。暖风拂拂,迎面吹来,心中忽然泛起一阵恍惚的失落,刚想捕捉,旋极消泯。一年刚开始,从零开始,难免感觉有些“空”。

用德富芦花的话来说,就是“春天的悲哀吧”。

若是秋日出行,那便是另一番风景。

挂在青天的明月,铺满山间的红叶,一直在跳舞的管芒花,还有那流过天际,比春天还动人的秋云、秋霞。

你抬起头来深深的感动,却是万语难及。

正是夕阳西下的时光,远山与田野都笼罩在一片薄薄的雾气里。绿色的水田中错落着红砖小屋,夕阳使眼前的一切,都渡上了金边。

天渐渐染成了黛青与暗紫交织的色彩。

惊奇的是,日与月同时出现在了天上,金红而热烈的夕阳,与银白而清凉的月亮遥遥相望。原本金光万道的丰硕夕阳,与剪纸一样的单薄月亮,在等待与惊叹中,仿佛有人按下了开关,夕阳变成了薄薄的剪纸,缓缓沉落,而单薄的满月忽然亮了起来,饱满圆润,还带着美丽的光晕。

美丽的秋天,都是有感动,有启示,有觉察的秋天。我又能用什么样的言语加以叙述,给你赞美呢?

到此时,心中突然有了种说不出的浪漫与柔情。

在无可言诠的生命里,像是秋日飞过天际的大雁,长啸一声,飞过去了,声音犹在耳际回旋。仰头一望,群雁早已没入天空,不留一丝可寻的痕迹,可雁声仍深深留在心中。

秋日之时,一年已过大半,这一年的历程也已过了大半。回忆起春朝、夏夜,以及现在的秋日时光,虽已过去,却都像群雁飞过天际时,所留下的雁声一般,在心中回响。

一种欣慰和感动涌上心头。

春天万物虽获新生,但远不如秋日时,那由时光带来的收获留下的美好更令人珍惜。




胡老师点评:

我曾经拿别人的文章冒充我的作品,发给朋友看,朋友一眼就能识别,断定不是我的手笔,理由是我写文章,能让人身临其境,感同身受。确实地,我写文章时,眼前常常浮现当时的情景,当时的色彩、当时的声音、当时的感觉,包括当时的温度、深度与广度。我把这种思维叫做意境思维。已经养成了习惯,所以能够被朋友一眼认出。

许维倩的作文,遣词造句也是受着她的兴趣爱好、个性习惯影响的。她学过画画,尤其是油画,所以她的文章有色彩搭配,有画面层次。

“挂在青天的明月,铺满山间的红叶,一直在跳舞的管芒花,还有那流过天际,比春天还动人的秋云、秋霞。”这一段里“青天”“红叶”是明显的颜色对比,还有隐性层次,如“秋云”的浅淡,“秋霞”的重彩。

更精彩的是“正是夕阳西下的时光,远山与田野都笼罩在一片薄薄的雾气里。绿色的水田中错落着红砖小屋,夕阳使眼前的一切,都渡上了金边。”简直就是颜色饱和的水彩画,方位有远近,色彩有折冲,造型有方圆。一切都是精心设计过的,搭配过的。花枝招展的姑娘的打扮,折射出的是母亲的审美品位。

还有日月同辉的画面,雁飞秋空的诗情,虽然都借鉴了大人物的灵感,但都写出自己的观察,自己的发现,自己的惊喜。

“惊奇的是,日与月同时出现在了天上,金红而热烈的夕阳,与银白而清凉的月亮遥遥相望。原本金光万道的丰硕夕阳,与剪纸一样的单薄月亮,在等待与惊叹中,仿佛有人按下了开关,夕阳变成了薄薄的剪纸,缓缓沉落,而单薄的满月忽然亮了起来,饱满圆润,还带着美丽的光晕。”这一段很精彩。

其中一句“仿佛有人按下了开关”,写出了日月轮替,明暗转换,兴奋点承接,都是瞬间发生的,完成的;没有铺垫,没有过渡。就是一种大惊大喜的“浪漫与柔情”。

古人说字如其人,文如其人,不会没有根据。学过绘画的女孩才有这份天赋。

我言秋日胜春朝
初三 谢进杭

因自小处在深圳,很少外出,所以不知何为春,何为秋?用笼统的话来讲,春便是百花争艳,秋便是满目萧瑟。我认为两者皆好,但硬要我说出个分明来,秋是胜于春的。

秋天的雨是干炼的。一个月偶尔下几次,每次下得也不大,一会儿便停。秋天的雨丝是细长的,柔和的,但它也是干脆利索。秋雨下时,望向窗外,只是绵绵柔柔的几滴。透着雨帘,望望远树,一番青碧模样。滴落在檐,“叮咚”的响声清脆;伸手出窗,滴在手心,利落得不带任何后缀。

春天的雨是连绵的。一入春,先是吝啬得很,号称“春雨贵如油”;然后走向另一极端,便是止不住地下,一下便是许久,天也是暗沉的,惹人心生烦闷。春天的雨丝是连绵的,一根连着一根,在我眼前挂起了一道柔而且长的雨幕。虽说这朦胧的意境惹人遐想,但我更喜欢“柳暗花明”那种畅快的感觉。

秋天的叶是丰满的。秋高气爽,树上的叶泛着黄,挂在树上;清风徐来,旋起舞蹈,满地铺金。一些调皮的鸟踩在着金黄之上,发出脆生生的响。尤其是枫,那是最被太阳关照的,叶身泛着火红,分明的棱角,整齐的叶脉,让人感慨这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摘下一片,那丰润的质感,让人不禁感慨这一年的好收成;这叶象征着丰收。

春天的叶,是娇嫩的。冬尽春来,大雪初融,万物复苏,百花齐放,百鸟争鸣。枝头长出嫩叶,却也不能说是叶,只能说芽。芽上几滴晨露,透亮,洗得那的嫩嫩的绿让人脱不开眼。用手触碰,那柔软的质感,更让人心生怜爱。但春天的叶,是千篇一律的绿。看得长久,难免心生疲倦。秋天的叶倒是有多种颜色,给人以不同的美感。

自古诗人多悲秋,赞美它的确实都没多少,我却觉得秋日胜过春朝。春季时分,春意盎然,行走于林荫小道间,那可谓真正的惬意,快活。“一年之计在于春”,这一年的收成便要看这春的气象。但是,若是没有秋,没有一地的金黄,怎能有稻谷“惊涛拍岸”,瓜果遍地可见呢?若是没有秋的成就,这春又是什么?若真是如此,这春只能供人们欣赏,就有华而不实的嫌疑了。这样,我更有理由说秋日胜于春朝了。


胡老师点评:

“我言秋日胜春朝”这个题,不是贬低春,也不是说春天不美,只是含有比较的意味,相对而言,更喜欢秋。因此,只要设置出几个比较的点,交代好比较的标准,使自己的文章言之成理就行。

本文的对比点有:春秋的雨,春秋的叶。可贵的是能够辩证认知,不走极端,肯定自己主观上更爱秋,也不抹杀春客观存在的优秀。“虽说这朦胧的意境惹人遐想,但我更喜欢‘柳暗花明’那种畅快的感觉。”“但春天的叶,是千篇一律的绿。看得长久,难免心生疲倦。秋天的叶倒是有多种颜色,给人以不同的美感。”

作者最为优秀的是末段的思辨,“‘一年之计在于春’,这一年的收成便要看这春的气象。但是,若是没有秋,没有一地的金黄,怎能有稻谷‘惊涛拍岸’,瓜果遍地可见呢?若是没有秋的成就,这春又是什么?若真是如此,这春只能供人们欣赏,就有华而不实的嫌疑了。”巧妙假设,延伸推理,指出如果没有秋的收获,“一年之计在于春”的“计”就落空了,“计”不能实现,那春简直就是华而不实,虚有其外的骗子了。“这样,我更有理由说秋日胜于春朝了”因为一生奋斗在于成呵。小小年纪,连深圳都很少离开的少年,有此思维,实在难得。

本文语言典雅简洁,开头一段,几乎做到了“字无可删”的地步了,“我认为两者皆好,但硬要我说出个分明来,秋是胜于春的。”这句话的语气,似乎有老舍的风范。

写春秋雨和叶的可喜可爱,多用拟人,多用叠词,擅长化虚为实,作者心里的高兴几乎溢于言表了。“秋天的雨是干炼的。……滴落在檐,‘叮咚’的响声清脆;伸手出窗,滴在手心,利落得不带任何后缀。”“利落得不带任何后缀”这一句运用通感,给人以身临其境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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