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短视频传播“出口关”
摘要:互联网、大数据的加速发展,给人们带来了日新月异的数字生活。与此同时,短视频沉迷、游戏成瘾等现象,也正在成为人们生活中的“数字烦恼”。(6月4日《人民日报》) 短视频凭借多元化题材、互动性体验、社交式传播等优势,迅速融入人们的网络生活,成为网民最为喜爱的网络娱乐应用。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最新发布的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我国网民规模已经达到9.89亿,其中短视频用户规模高达8.73亿,也就是说超过八成的网民都喜欢看短视频,可见短视频的独特魅力和强大吸引力。 短视频不但极大丰富了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也成为互联网文化产业新的重要增长点。但作为新兴业态,短视频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开始面临“成长的烦恼”。由于短视频的内容精彩且算法精准,容易侵占用户的专注力,特别是容易让自控力弱的青少年沉迷其中;不少短视频缺乏实质意义和实用价值,内容单薄、粗陋,制作水平较低;有的短视频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违背公诉良俗,违反法律法规,侵犯用户合法权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加强短视频治理,是推动短视频行业长远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网民合法权益、维护网络良好生态的重要举措。短视频治理是一项综合工程,既要着眼于内容生产和传播,提高短视频准入门槛,增强短视频内容质量,避免劣质短视频的传播浪费用户时间,也要防范拜金主义、利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价值观借短视频大行其道,净化短视频内容生态;同时采取有力措施防范未成年人沉迷,短视频平台要主动上线“青少年模式”,优化算法和推荐机制,加强面向未成年人的专属内容池建设,堵塞有害信息侵害未成年人的路径。 短视频虽短,但监管不能“短”,平台责任更不能“短”。短视频平台要担负起应有的法律和社会责任,认真落实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主动加强对平台内容和主播行为的日常监管,加大内容审核方面的资源投入,抓好短视频传播的“出口关”,对低俗内容和有害信息进行源头清除,防止流入网络进行传播。同时要不断完善技术手段、优化规则设置,自觉把防沉迷作为企业主体责任,持续健全和发挥“青少年模式”等防沉迷系统功能,为未成年人使用短视频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