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依然快乐地来来往往
我叫丸丸,一个快乐却又爱偶尔伤感一下的孩子。爱做白日梦,幻想着有天能成为万人瞩目的明星或者有王子呵护的公主,可我每次都被成堆的作业给吓醒了。我依然还是很快乐,在现实里做着梦来来往往地行走。 我不是消极的孩子,对任何事物的看法都不偏激。我不另类,我有很多朋友,多到走在校园里不出五米就会有人向我打招呼。Sank特鄙视地看着我说:“你怎么不说我们学校才多大地方啊!”的确,我们学校除了教学楼、操场和宿舍就基本上容不下人了。我的朋友遍布学校的各个角落,连看门的老大爷见了我都特和蔼地露出蒙娜丽莎式的笑容跟我打招呼,我也很礼貌地以同样迷人的笑容回赠老大节,鸡皮疙瘩却掉了一地。有一次我有急事,没看见老大爷跟我打招呼,他硬是把我拉回去狠狠地教育了一番。老大爷特诚恳地说:“你们这些中学生啊,应该尊敬长辈啊,祖国需要这样的人才啊,不理我没关系……”我就纳闷了,尊敬长辈跟祖国需要人才有什么直接利害关系吗?我们学校这种“偏远山区”竟然连看门的老大爷都对国家如此关心,定是个卧虎藏龙之地! 上初二时,我遇到了我生命中的第一个白马王子。说是白马王子,可那头发跟一堆草似的,并且大有欣欣向荣之势。再加上皮肤黑得可以和包青天媲美了,整个一“阿富汗难民”,美名曰“黑马王子”倒是挺符合实际的。他的篮球打得极好,可我一点都不懂,不就几个人在球场上抢来抢去跑来跑去的吗,有时还撞得头破血流,跟玩命似的,真是白痴的可以。我心疼得想上去抽他两耳光,可碍于他的面子以及怕他不给我面子就作罢了。 他虽然是南方人,可身体长得跟东北大汉一样结实,说好听点叫魁梧,说难听点就是蛮夷一个。幸亏他还有一丝南方人的腼腆,不然我就该怀疑他的身世了。第一次和他约会是在学校后面的小河边。照理说小镇里应该是山清水秀,可那条小河丰富得眼万花筒似的,不时地漂下来几片白菜叶和塑料袋,垃圾像赶集一样全在这天轰轰烈烈地奔向伟大的长江。我们那时都特纯情,一直看着小河不说话。他不说我就更不会说了,女孩子家家的不是得矜持嘛。我就一直等着,他也一直本着沉默是金的指导思想蹲在那儿装白痴。我真想冲过去问他是不是闹肚子,可为了广大南方姑娘的良好形象我就忍了。后来这次约会终于以一阵极其悦耳的上课铃声而宣告结束,我的第一次约会也就葬送在那个傻小子手中了,现在他走了,我却还在小河边装矜持。 Sank是我的同桌,和我肝胆相照了一年。想起她来我总会呵呵地傻笑,多甜蜜哦!她是那种特能接受打击的主儿,用她的话说就是咸蛋超人刀枪不入雷打不动只要有春风就能起死回生。原来咸蛋超人也是靠春风起家的啊!于是Sank靠着“春风”,拉着我在学校里横冲直撞,在我们乌烟瘴气的世界里欢笑流泪。她天不怕地不怕的那股劲儿我觉得特英勇!然后我一脸奸诈地说:“Sank,你要是男孩该多好啊,我铁定一下子就拜倒在你的牛仔裤下了,嘻嘻!”Sank温柔地回眸倾城一笑,接着把我痛扁一顿。我真冤啊,好歹也是我的肺腑之言。 每次我上课“小鸡啄米”时,Sank都兴高采烈地狠狠揪我一下。我“腾”的一下就从周公家回到了讨厌的教室里,正要尖叫时看到了老师那张狰狞的脸,表情顿时僵住了,尖叫也憋住了。后来我问Sank干吗使那么大力,想整死我啊!她还一脸的天真说不大啊,才用了100N,除去摩擦力最多只剩60N。呵呵,好可爱的物理白痴。 幸福被我们拾起的时候才感觉得到,我是如此幸福。我依然和老大节扮蒙娜丽莎,依然在那条可爱的小河前忆苦思甜,依然和Sank在学校里横冲直撞,依然继续着我的灿烂年华。 我依然快乐地来来往往。 三虫留言 我们每天都在快乐或不快乐地来来往往。就像作者这样平平淡淡的初中生活一样,夹杂着浅浅的忧伤,掺和着轻轻的无奈,最后,全部融合成了小小的幸福。 自然而真实的语言才是最美的语言,自然而真实的生活才是最能打动人的生活。将这两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就能够在不知不觉中抓牢读者的眼睛。 几个简短的初中生活片断,带给了我们难以忘却的亲切感,因为每个人都曾有过这样的经历,或者正在经历着这样有趣的生活。那么,细心的你,是不是也该将它用真实的文字记录下来,作为自己成长幸福的见证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