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100字
《月亮与六便士》是一本由[英]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著作,译林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49.00,页数:348,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一):上帝的磨盘虽然转得很慢,但是却磨得很细 在满是六便士的地上,你抬头看见了月光。 书中以克兰德先生追寻艺术的终极为目标,来展开描述了一个,在我们平常生活中所以为的异类。 人终究会困于蝇营狗苟的生活,望着月亮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二):梦想这个词,有点飘 我们中有些人可能写文案写得痛不欲生,也可能改方案改得哭爹喊娘。都以为自己可以在千军万马的普通人中杀出一条血路,其实也不过是越来越发现自己只不过是普通人中的一员。我们能做的,也只能是尽力去靠近理想中的自己,哪怕每次只能前进一点点。但是毛姆笔下,写出了我们想要过的、不敢过的、还没能过上的各种人生。比如查尔斯,为了理想,豁出一切,试问,问了追求梦想,自己又可以做到几分?再问,又有多少人还有真正的梦想?《月亮与六便士》,每读一次都有不同的体悟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三):对不起,我其实在看六便士 这是一本有着无数解读的小说。很多人认为它的主角查尔斯・斯特里克兰(Charles Strickland)的原型就是基于保罗·高更(Paul Gauguin) —— 其实毛姆(Maugham)自己接下来也承认里面很多的内容就是来自于他所听说的高更的事迹。 主要的相似点有如下几个: 1、高更就是一个脾气非常差的人,经常跟人打架 2、高更确实做过股票经纪人 3、高更后期厌倦文明社会而一心遁迹蛮荒,与岛上的土著结婚并且终老于马克萨斯群岛 4、高更一生确实非常坎坷、贫困 5、高更是一位影响了世界审美的画家,与文森特·梵高(Vincent Willem van Gogh)、保罗·塞尚(Paul Cézanne)并称为后印象派三大巨匠 但是,必须要承认,毛姆(Maugham)还是有相当多的虚构的,比如: 1、高更是法国人,而斯特里克兰是一个英国人 2、高更的幼年生活要更丰富一些,他既当过海员,也当过海军,并非斯特里克兰有着完全普通甚至乏味的童年和少年时期 3、小说中的斯特里克兰是一个特立独行之人,他不但根本不鸟当时的印象派,甚至连梵高和塞尚也不了解和看不上。与之相反的是高更非常喜欢印象派的作品,他自己画过很多印象派的作品并且参展,更重要的是,他虽然接下来跟梵高闹掰了(甚至梵高还因此精神失常了,关于这个部分可以看一下我今年三月十号「梵高自传」的读书笔记 —— 当然,我后来看到一个说法是梵高的耳朵是被高更一怒之下割掉的,梵高则是老好人当到底,坚持说是因为精神失常自己割掉的,这个著名的耳朵的公案,真的是很难知道历史的真相了),但是他确实是与梵高是很好的朋友 4、高更并非死于麻疯病 可以说,毛姆确实是基于高更写了一个他心目中的「真正的」艺术家的形象,但是做了很多艺术化的处理而已。 本书的现代主义特性其实并非特别明显(虽然其中的思想确实受到了柏格森 Henri Bergson 的生命哲学影响颇深),本书的现代主义特征最明显的地方,莫过于书的名字了。必须承认,「月亮与六便士」是一个很好的名字,本书中并没有去解释为什么本书会叫这么一个奇怪又浪漫的名字。有一个比较可信的说法是这个古怪的名称是来自于他的小说「人性的枷锁」的一个评论「主人公菲利普像所有年轻人一样,终日低头寻找地上的六便士银币,却错过了头顶的月亮。」 关于这本书的赞美和喜爱已经很多了,所以我并不打算再继续赞美和推究典故下去。剩下的内容打算说一点儿其他的内容。 首先,毛姆并没有很认真的想要塑造一个伟大的艺术家,他只是在试图把他心目中关于艺术的矛盾化成一个人体现出来。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才最终使用一个盲人在与世隔绝的小岛上的茅草屋里画出这个世界上最美的,解决了人世一切痛苦疑难的圣杯一样的画,然后把它付之一炬。 是的,斯特里克兰最终得麻疯病,不是完全为了塑造他的性格和对于艺术的坚定而已,是因为他必须要麻疯,才能在极痛苦的情况下合理的失明,却不会影响到他的手脚,甚至思考。毛姆上来就已经设定好了失明和最伟大的画,然后把故事从大火中反向推导出来的。 必须承认,经过了丑陋的一战,茨威格(Zweig)和欧洲知识分子所最热爱的黄金的时代,已经永远不可挽回的失去了。知识分子从对西方文明的未来充满了热情和期待,一下子发生了巨大的转向,开始痛恨西方文明中的浮夸、虚伪和贪婪。毛姆的小说,其实就是符合了这种思潮,于是借用一个反社会的一心遁迹蛮荒,与岛上的土著结婚并且终老于天涯海角的艺术家做为主角,是一个很好的主题。 毛姆所说的「月亮」和「六便士」要比普通人理解的要深刻得多,从表层上看,他是在说斯特里克兰的前半生在追逐着「六便士」,而最终发现了「月亮」,并且用全部的身心投向了它。其实毛姆真正想说的是,人类这种愚蠢的种族,才是弄不清什么是「月亮」什么是「六便士」的。 因此,把本书当做女权、艺术、励志甚至是反精英主义的书籍来读,其实恰恰是进入了毛姆所嘲讽的斯特里克兰太太的套路了。毛姆想要通过斯特里克兰这个人,和他的艺术,对人类进行无情的嘲讽,从这个角度上讲,他是反社会、反人性的。说来也正常,做为一名医生,反人性应该是很正常的习惯,医生的本职工作就是不要把人当做人,而是把人当做实验的对象。毛姆成功的实现了这一点,并且即使这部小说已经写完了这么久了,还是能够不断的听到他的笑声,因为对于这小说的庸俗的理解 —— 就像斯特里克兰太太一样,去热衷和追逐的,不过是别人都说「好」的东西,甚至是她自己丈夫画的情妇的作品的复制品一样。 这就是现代主义的小说,它所想要表达的东西,恰恰是它不要说出来的。一味的去追求它所表达的东西,其实是进入了它的圈套,被无情地露骨地嘲讽中,还痛苦的不知如何是好,就好像是布兰琪一样,被无情的利用过后,除了被嘲笑,不会得到任何的怜悯。毛姆就是这样的一种人,就像他所写的斯特里克兰一样,是那么的光芒四射,但是却完全残忍和无情,任何对于他的热爱和付出,都直接会被变成他嘲讽的口实,反倒是对他真正刻骨的痛斥,才会得到他对等的理解,但是,也仅此而已,因为他根本就不在乎别人如何看他。 必须说,毛姆写金句的能力太强了,我在阅读的过程中收集了很多的金句,如果不抄下来,真的是有点儿浪费,所以虽然字数已经不少了,还是需要抄一下: 1、现代的神职人员在研究我认为被称作「释经学」的这门学问中已经学得了辩解搪塞的惊人本领 2、就连整个盎格鲁——撒克逊种族都被连带指责为假装正经、虚伪矫饰、自命不凡、狡诈精明和不善烹调 3、同情心原本是种迷人的能力,却又经常被那些意识到自己有这个能力的人滥用 4、将艺术只看作唯有能工巧匠方能完美理解的高超技巧,实在是一种大谬不然的荒唐误解:艺术是情感的表现方式,而情感是一种人人都能理解的语言 抄了半天,只抄了不到一半,已经不太想抄了。毕竟读这种金句,还不如去读这本书。我想要说的是,毛姆是一个英国作家,论情感的丰富和矫情,还差得远呢,如果说说盎格鲁——撒克逊种族都可以被指责为假装正经、虚伪矫饰、自命不凡、狡诈精明的话,那大和民族你要怎么去评价呢?当然了,不善烹调这点倒是真的。 英国作家总是喜欢那种小小的,酸酸的幽默,即使是到了后现代主义,也并没有什么改变。很多人看毛姆,估计还是在使用他的金句去理解爱情和治疗爱情的创伤吧,这个就不是我能说三道四的了。 最后要说的是,我看的是译林出版社的版本,这个版本的封面是小说的最后一部分,一个与世隔绝的小岛上,世界的圣杯(最美的一幅画)正在跟着小屋在燃烧。而天空中是一个巨大的但是并不圆满的月亮。这幅封面画得很好,但是唯一的缺点就是太不后现代了,寓意比较多,但是毫无嘲讽。那吞食掉月亮的火焰,想要表达的应该是热情吧,说句实话,我没看出斯特里克兰有什么热情,就如他所说的:「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 是的,溺水的人挣扎,不是因为对于水有什么「热情」,而是事实便是如此,是生命便是如此,这是多么的生命哲学和存在主义啊。非要贴上「热情」这个标签,与笃定认为斯特里克兰是因为私奔而出走的斯特里克兰夫人有什么区别么? 这就是浪漫的现代主义,与后现代主义的一个典型的区别吧。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四):一部优秀的作品 1.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只看见了月光 2.梦想什么时候开始都不晚 3.我们拼尽全力,不过是为了过完平凡的一生 4.上帝的磨盘转得很慢,但磨得很细 5.你不能为了爱情放弃尊严,那是因为你最爱的是你自己 6.为了使灵魂宁静,每天必须做两件不喜欢的事 7.卑鄙与伟大、恶毒与善良、仇恨与热爱是可以互不排斥地并存在同一颗心里的。 8.文明社会中的人,把短促的生命, 都浪费在无聊的应酬上实在不值。 9.对一个落水的人来讲,会不会游泳都不是最重要的,能挣扎出去才是最重要的,否则他就得淹死。 10.世人总嘲笑伟人,马奈、柯罗都被人讥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