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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读书随笔

随笔美文2021-04-05158举报/反馈

  中学生读书随笔【第一篇】:《万物既伟大又渺小》读后感

  今年夏天,我读了一本书叫《万物既伟大又渺小》。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人吉米·哈利。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年轻的兽医吉米?哈利踌躇满志地来到乡间工作,谁知道等待他的却是层出不穷的“惨事”。半夜穿睡衣出诊,被人一捧一逗地揶揄不说,饿得要崩溃,却忘了带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三明治被端走;挨马踢狗咬也就罢了,还被一只小京巴认作干叔叔,除了礼物竟然还送签名照;好不容易约上了心仪的女孩,结果窘事连连,一波三折……除了那些让人捧腹的趣事之外,吉米·哈利还用充满柔情的笔触描写了英国乡间怡人的风景,以及在那里生活着的纯朴而热情的人们。他总是怀着满腔的热情去拥抱生活,并将其优雅地表现于笔端。我最喜欢的是《专业踢人的牛》,描写了兽医吉米在给一头牛做检查时被一头牛猛踢,最后逃到了牛棚上,十分狼狈……类似的故事还有很多。

  这本书非常有意思,让我知道了英国兽医的工作内容,还有一些英国的乡俗及农场的自然风光。看完后我很喜欢这本书。他还有两本系列书《万物有灵且伟大》,《万物美丽又聪慧》。我很期待看到他们。

  中学生读书随笔【第二篇】:读《老人与海》有感

  有一名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连续四十八天一无所获,突然有一次钓到了一条奇大无比的马林鱼。这条大鱼比他的船还要大,是他有生以来从未见过的大鱼,在经过了艰苦的搏斗后终于将这一条马丁鱼逮住,拖着它划船划了两天,还是逃不出厄运,被一群鲨鱼盯上,他再次投入了战斗中,与这些残暴的鲨鱼们做殊死搏斗,最终,这条巨大的马丁鱼还是被鲨鱼吃的只剩下骨架子了,虽然如此,他还是拖着这个骨架和自己伤得不行了的身体。

  这本书中的老人象征的就是那些坚持不懈的努力的人,而那条大马丁鱼就是成功,鲨鱼群就是困难与险阻,虽然文中的老人最终并没有得到什么实质的东西,唯一捕到的一条大马丁鱼也只剩下一个白白的骨架了,但是他在我们的心中永远还是英雄。因为他和困难抗争过了,不论结果如何,他坚持下来了,这个白白的骨架也许比活生生的一条鱼来得更具有震撼力,更值得赞叹,因为这是他坚持下来的成果,比什么都要伟大。

  正如书中的一句话,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虽然老人在一次次的抗争中已经可以说从内心到身体都被完全毁灭了,但是他虽说被毁灭了,还是没有被困难打败,这两个词有显著的区别。这让我联想到了去南极冒险的斯科特一行人,虽然最后还是被挪威人抢在了前面,而且这些英雄们也牺牲了。但是,他们没有被打败,他们仅仅被毁灭,至少,他们还是有勇气的,只要与困难抗争了,无论结果如何,都是英雄!

  文中的老人是一个十分可怜的人,连续四十八天都没有任何的收获,叫谁来都一定是受不了的而主人公这位老人居然凭着自己的意志,终于感动了上帝,降给它一只大马丁鱼。由此,我想到的是如果一个人不懈的努力,他终将是一定会有收获的,因为他的这颗心感动了上帝。

  我们应该从《老人与海》这本书中学到许多道理,首先我们是不能放弃,即使机会再小再渺茫,它终将还是有的,其次就是不言放弃,无论结果是怎么样,只要努力了,就能大言不惭地说:我没有被打败!

  中学生读书随笔【第三篇】:《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

  大部分人的人生都在做加法,一个个身份,一个个角色,不停地往身上加,人的每一种身份都是一种自我绑架,将你困在生活这个大牢笼里,挣脱不得。思特里克兰德却在做减法。他甩掉一个一个身份,如同脱去一层又一层的衣服,最后一抬脚,赤身**踏进内心召唤的冰窟窿里去了。

  总有这样一个朋友:长得一般,业务凑合,有老婆孩子,勤勤恳恳养家糊口,不爱说话,但如果开口说话,也多半无趣无味——形象就如同一杯白开水,在任何一个社交场合都是角落里不大起眼的人。事实上你肯定有不止一个这样的朋友,事实上你自己没准就是这样的人。 你能想象这个近似于一杯白开水的朋友,突然有一天离家出走了吗?然后等你再听说他的消息时,据说他已经到了巴黎,正从头开始学画画。我觉得这件事情要是放到现实生活里,他没准儿就会被冠以疯子的称呼,但确实周围的人都认为他疯了,疯的不轻啊。但是我觉得是生活中缺少这样的人,才会被人们视作怪物,文中的“我”同思特里克兰德对话中说,如果世界上的人都像你这样做的话,地球就不要转了。但是正如思特里克兰德说的那样,不是每个人都这样想。就算敢想,却是不敢做的。因为愧疚,内心的愧疚,对于家庭的愧疚、社会责任的愧疚;因为害怕,害怕别人的闲言碎语,你永远也不知道自己的形象会以怎样的言语传到陌生人的耳朵里、害怕自己会变得穷困潦倒,成为众人的笑柄,害怕失去,失去现在已经得到的一切。

  但是毛姆却写了这样一个人。在留下一张内容为“晚饭准备好了”的纸条之后,他抛开自己已经拥有的身份、地位,离开了自己结婚17年的妻子和两个孩子,去了巴黎。那一年他40岁,住在全巴黎最破旧的旅馆,身上只有100块钱。如果到这里,你以为作者是要说一个追寻梦想,经历千辛万苦最终成功的励志故事的话,那就忽略了主人公的年龄了,他不是20出头的小伙子,是40岁!环顾四周,40岁的人们在做些什么呢?我不了解。中年的人们要么依旧碌碌无为,但是谁也说不准之后会变成怎么样;要么已经攀上事业的高峰,谁又肯放下塞到嘴边的肉呢?说到底是名利在作祟,让人们畏惧不敢向前走的是已经得到的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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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中写中年追梦的不只思特里克兰德一人,还有那位老医生,在快要进入事业的高峰的时候,毅然决然地去到小岛上当个小医生,很不多人不理解,更多的人说他的了精神病。他没疯,他只是跟着心走,追逐梦想。这里的梦想不是别人说的梦想,而是自己想要的生活。这样的人是可恶的又是可恨的。他的眼里只有自己,没有别人。自私,没有责任心。但他们又很无辜,因为他们的眼里岂止没有别人,甚至没有自己。他们不是选择了梦想,而是被梦想击中。用思特里克兰德的话来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他们做了一般人不敢做的事,多少人在死前后悔,要是自己也迈出了当时想跨出去的那一步,之后的人生会有怎样的不同?如果说他们与别人有什么不同,就是他们比别人更服从宿命。梦想多么诱惑,多么妖艳,人们在惊慌中四处逃窜,逃向功名,或者利禄,或者处在求功名利禄而不得的怨恨之中。但是思特里克兰德拒绝成为大众。

  六便士是英国价值最低的银币,代表现实与卑微;而月亮则象征了崇高。两者都是圆形,都闪闪发亮,但本质却完全不同,或许它们就象征着理想与现实。满地都是六便士,思特里克兰德却抬头看见了月亮。我不敢说我看懂了这本书,但是谁都有选择自己如何生活的权利,不论是选择“六便士”还是选择“月亮”,都没有什么不对。

  中学生读书随笔【第四篇】:《秋天的怀念》读后感

  静静的合上书卷,沉浸在《秋天的怀念》中,默默地品味着母爱的平凡与伟大,生命的无奈与坚强。

  史铁生是一位坚强的残疾作家,然而在他的背后有一位更伟大却又鲜为人知的人--他的母亲。读完《秋天的怀念》,不经意间,我眼前总会浮现出这样一组镜头:史铁生狠命的捶打自己两天失去知觉的腿,对他的母亲大吼:“我活着还有什么劲?”母亲扑过去抓住史铁生的手,忍住眼泪说:“咱娘俩一块,好好儿活,好好儿活……”

  渐渐单单几个字,饱含了母亲对儿子多少的爱,沉淀了多少对生命的无奈,又体现了多少母亲的坚强。

  但是这样一位伟大的母亲,就在一个落寞的秋天永远离开了史铁生。但即使是在弥留之际,牵挂的依旧是“我那有病的孩子……”

  我想那个伤感的秋天和母亲深深的爱已经长久存活在史铁生心中了。

  母爱是感人的,母爱是伟大的,母爱使沙漠中的母骆驼为了即将渴死的小骆驼喝到够不着的水潭里的水而纵身跳进水滩中;母爱使在油锅中被煎的鳝鱼为了保护腹中的鱼卵而始终弓起身子;母爱使在地震中的废墟中的孕妇直到产下婴儿方含泪辞别世间……

  母爱的感觉就好想喝茶,一口一口的品尝,夏天凉爽,冬天温暖。深秋的夜给人的局促和失落的心情瞬间消散,那是因为母爱神奇的力量。

  聆听母爱吧!那是世界上最美妙的音乐,最动听的故事。

  中学生读书随笔【第五篇】:右手为诗

  深夜里,慢慢读余光中,时而绮丽恢宏,气势若剑,时而温婉熨贴,轻缓动人。我以为,只有这样静谧的长夜,才能读出诗句的感情,尤其是余老那样一泻千里的奔腾。

  乡愁四韵是一朵染满忧伤的芬芳吧。带着长江的浊浪,海棠的红装,带着雪花的洁白,腊梅的清香。流尽了思念的水,或许那水是滚滚而落的泪,妆成了归家的颜色,却无奈身处异邦。当冰雪落地和梅花怒放的时候,想起了踏雪寻梅的旧例,此刻却只身一人,望着大地和苍穹幽幽而叹。这样的句子,将原本怒吼的江抚成一湾温柔,将燃烧的火红制成一帘伤痛。人曰诗言志,歌咏情。当中国古典的意象糅进了浓厚的哀愁,便恰似一江春水,缓缓东流。

  而民歌,那音调如同视听盛宴的绝响。从粗犷的北方一直连接到南海。是飞越天堑的自由,是热血沸腾的贲张。用黄河的肺活量,用长江的鼻音,用体内的红海来呼啸,用A型O型来礼赞,那是胸腔积攒了数千年的力量啊,直等到这一吼,贯穿的是中华魂。我想,那应是两厚重而热切的目光,穿透了汉隶小篆,穿透了诗经天问,穿透了高原平川,从河姆渡的瓦盆开始,一直沿袭着巨龙踏过的印痕。犹如款款的唐代仕女,犹如抹不去的刺青文身,是情,是心。

  在寻李白的过程中,余老又溶进了一个又一个重要的典籍:要求高力士脱靴磨墨的霸气,温一壶月光下酒的豪情,朝辞白帝千里江陵的洒脱,葛洪道袍上弹杀戮获得背影。那是满目透明的水晶,是舳舻千里的航程,青莲乡抑或碎叶城,究竟哪一个承载过你的仙名?每次读这首诗,总是不敢有丝毫的闪失,需正襟危坐,点亮青灯,用心感受谪仙人的傲骨,认真体会余老的诗风。或许他是以揽清风抱明月的自由,成就了乱世的梦。

  连战争都能写成风景的,怕也只有余光中吧。短短的春天,遂想起,展现的亦是一幅夹杂的活泼的面孔,一幅跳跃的画卷。读起来,首先让人想到的白居易的“风景旧曾谙”,然后是“蚕月条桑”,然后是诗经中“鱼戏莲叶间”……其中穿插的杜牧和苏小小,吴越之战,都丝毫无法让人感到紧张。

  脑海中秦淮八艳的风情,范蠡西施的爱恋,轮回地沉沉浮浮。从始至终都是绵软的,熬成一地伤口的红豆。细致入微地划开圈圈涟漪,温和如玉。的确是一道风景。一会儿置身于秦淮河,一会儿走进了西湖湖底,那样酒旗纷飞的时节,满目桃花灿烂。

  写到这里,我忽然无法定义余光中,原本我以为他只是静默成一支鸢尾或是一滩烈焰。可如今,细腻的吴侬软语,豪迈的李杜华章流泻出来,竟都拥有同一个名字。那么,这究竟是什么呢。是蓝色的莫奈么,是透明的恩雅么,是热烈的梵高么,是清淡的陶潜么,或许都不是,那么就让他的诗歌,作为文学史的奇葩永恒绽放的吧,而我将会用走过的岁月一遍遍去揣摩他的锦口绣心。

(责任编辑:副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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