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不变性原理的现实意义
政治不变性原理的现实意义 想想当年,以反两个“凡是”的名义起势,一时间,通过破坏一种政治不变性原理,取了权,放了思想,历史被一折两段,一时痛快是痛快的,但,同时造成的反效果,忽然就烧到了自己的稳定性,旋即,又果断实行四个原则,重新确立政治不变性,当然,再后来,又被以形形色色的改革硬道理,将四原则,虚三就一,政治不变性又持续被拱卒推墙,不断侵蚀,虚无主义泛滥成灾,现实政治生活腐败成害,邪路越来越张狂,意识形态上也按美丽国基准什么“**”“三权分立”“军队国家化”“经济私有神圣化”一路狂奔,仿佛,自己的宪法已经不存在,一心只想重新打造一个中美国,那是一种多么荒诞的状态啊!想想全是汗!从中,可见,是否遵循这个政治不变性原理的重大意义。 现在当然已经无法假设,如果那第一个十年,上层“受害者”群体重新掌握权力后,顾及政治连续性,而不那么放任报复性心理泛滥,不那么利己主义式的“思想解放”,不那么自作聪明式的反“凡是”而一路折断历史,引起政治思维的混乱,为未来一路向私演埋下伏笔,不那么自负地“实践检验真理”而自认真理在手,过度割裂前后政治的连续可导性,虽然以法律的名义,实现了作为受害者报复心理的全面满足及政治清算,却总是难过历史这一关:党内路线斗争本应信奉不动刑不死人原则,那些完全按当年受害者意志确立的法律与审判,是否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现在看,真的难说。 另外,说到“实践检验”,老人家的思想,难道不也是经历了多少灾变教训千锤百炼而来的东西啊,凭什么你想再检验就给轻巧地否定了?又如何能保证新检验不出问题,必得你想象中的机会主义实用主义真理?另外,“两个凡是”,与“四个原则”,在逻辑上,有什么本质区别了吗? 202104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