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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慈善应以公益性为主导

情感美文2021-02-06179举报/反馈

  近年来,借助移动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与移动支付手段日益成熟的东风,加上“让突发重大疾病的人不至于致贫返贫”“为遭遇不幸的家庭雪中送炭”的美好愿景,网络慈善快速崛起。但在高速发展的背后,慈善组织与募捐信息平台、捐赠人、受益人之间法律关系不清晰;部分网络慈善募捐平台信息公开与透明度不足等问题随之而来。如何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强行业自律,让网络慈善真正能够雪中送炭,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11月16日《法治日报》)

  网络慈善发展迅猛,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发布的《中国网络慈善发展报告》数据显示,“网络募捐数额占全国社会捐赠总量的比例从2013年的0.4%上升至2019年的4.1%。”短短七年时间增长十倍之多,增速相当惊人,说明网络慈善顺应信息时代的发展潮流,为募捐者和捐款者搭建平台,通过社交裂变传播、便捷网络支付方式,提高了慈善募集资金的效率,给民众带来了方便,促使越来越多的求助者,开始通过网络慈善模式筹集资金。

  网络慈善的一大特点,就是小额捐赠为主,绝大部分人每次只捐赠几十块钱上百元,压力并不大,但平台用户数量众多,汇聚在一起,就能达到几十万元,能够满足求助者的需求。不过,由于信息不对称,如果求助者隐瞒信息、平台审核不严的话,就容易出现“幺蛾子”。目前,网络慈善存在一些问题,诸如诈捐、求助者信息不全、挪用善款、扫楼筹款、平台争夺筹款人等,导致网络慈善的声誉下降,频频遭到媒体和民众的质疑。

  这些乱象产生的原因很复杂,有的是求助者故意隐瞒、遗漏信息,有的是以募捐为幌子骗钱,有的则是平台基于商业模式和发展考虑,有意放松审查、纵容、怂恿所致。可见,网络慈善尚处于野蛮拓荒阶段,缺乏行业标准和规范性,募捐信息不透明,资金流向难追溯,加之监管滞后,平台恶性竞争,导致网络慈善问题频发,急需采取措施予以规制。

  目前,网络慈善的行为规范缺乏行业标准和法律制约,主要依靠平台管理规定和自律公约,显然此种软性约束机制的力量不足,完全凭借平台的自觉性,难以实现有效制约。因此,当务之急是要先制定行业标准,明确网络慈善的募捐范围、信息审核,规范募捐行为和资金管理,同时加强相关法律建设,提升监管水平,督促网络慈善步入规范化发展之路。

  需要注意的是,网络慈善的最终发展方向,应是公益性为主导,不能过度追求商业化,以避免平台盲目追求利润最大化,将网络慈善募捐当成赚钱工具,利用数据算法收割用户,偏离慈善事业的轨道。因此,监管部门要发力,对网络慈善平台的商业模式进行审查,将其利润控制在合理范围,对用户数据加强管理,避免出现侵犯用户隐私、倒卖数据等行为。(江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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